函三楼书法网授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潘良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专家作品】] 不了《蜀素》情 [复制链接]

江湖精英

江湖精英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创作高手 劳动模范 功勋奖章

21#
发表于 2004-2-22 19:50:04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江南布衣2004/02/22 07:14am 发表的内容:
潘老师临的好!鸿石兄评得也好!
然在下有个问题,想与诸同道一起探讨。设若此作非潘老师所为,只是一藉藉无名之人所临,是否还会评之为有已意、有新意?或许会说“临帖掺入已意,未得米潇洒痛快之势。”
潘老师 ...
好书不因人易!
如我评君书,知从苏入,亦从苏出,日日见新,并出己意,未言不得苏之书意也。然否?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名家

专家工作室主持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创作导师 学术权威 劳动模范 功勋奖章

22#
发表于 2004-3-5 21:53:56 |只看该作者
米芾存世作品甚多,包括墨迹和刻帖、刻碑,面目出入很大。对于这样一位面目多变的书法大家的作品,我们不能用“驾一驭万”的眼光去看待。米字古来的总评是“沉着痛快”,尤以“痛快”为著名。但是,《蜀素》恰恰不是其最显“痛快”者,只要知道其写《蜀素》的经过就明白了。

使用道具 举报

认证会员

荣誉斑竹

Rank: 8Rank: 8

23#
发表于 2004-3-6 08:12:58 |只看该作者
看了潘先生的字和文,和潘先生的相片,我虽然不会看相,但我的感觉告诉我,先生是一位慈和谦恭之士,对年轻人和学生来说,也是一位诲人不倦的良师益友。自己勤学不懈,对网络情有独钟。有一个和谐的家庭。父慈则女孝,夫妇同曲。
有方家之风度,无世俗之陋习。
我年纪可能虚长几岁,但仍要以先生为榜样。
希望先生多带学生,为中国书法推波助澜,宏扬光大。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名家

专家工作室主持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创作导师 学术权威 劳动模范 功勋奖章

24#
发表于 2004-3-6 12:00:17 |只看该作者
谢谢相忘老哥谬奖!

到我们这年纪,此生已成定局,应该不存过多的个人奢望了。孔子定五十为知天命,六十为耳顺,岂是随便说说的?我们自己要以活到老学到老自勉,因为学无止境断非泛泛虚语,千万不能倚老卖老惹人厌,也绊住了自己继续前进的脚步。我们的责任是培养和扶持下一代,让千秋事业获可持续发展,这样才有前途可言。我与同辈的朋友们相与回忆起自己年轻时老辈对我们的热心奖掖和殷切期望,深感自己今天如果还有一点点成绩,实在是与老辈的教诲分不开的。所以我们相约,要体察前辈的良苦用心和远大目光,不要做年轻人前进和脱颖的绊脚石,而要做好“孵化器”,这是历史赋予的使命。

使用道具 举报

认证会员

江湖好汉

Rank: 8Rank: 8

25#
发表于 2004-3-10 11:07:00 |只看该作者
潘师真良师也。
欢迎光临王德敏书法网:httP://wdm.zgsf.net/

使用道具 举报

认证会员

江湖侠女

Rank: 8Rank: 8

26#
发表于 2004-3-26 18:48:23 |只看该作者
潘老师好!你写的<<蜀素>>,我甚是喜欢!我喜米字,临蜀已有时日,苦于无师指点,举步维艰,忘潘老师多多指教.

使用道具 举报

在线名家

专家工作室主持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创作导师 学术权威 劳动模范 功勋奖章

27#
发表于 2004-3-26 20:02:03 |只看该作者
多看,多写,多研究,多琢磨,扎扎实实,步步深入。

使用道具 举报

轮休版主

功勋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28#
发表于 2004-3-26 20:22:28 |只看该作者
向潘老师学习了。
书法无捷径,要老老实实下苦工夫。
待到头发有潘老师时,该有所悟。

使用道具 举报

中级会员

Member

Rank: 6Rank: 6

29#
发表于 2004-3-27 20:37:34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grasshand2004/02/16 09:09pm 发表的内容:
行笔如提琴演奏,轻重缓急尽在点画中刻画,把个敦厚卜实的风格在接体气韵中表现出来,让路人在匆忙的行走中也会停下脚步来感受人类的共性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Member

Rank: 8Rank: 8

30#
发表于 2004-3-27 20:47:12 |只看该作者
更喜欢潘老章草!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手机版|函三楼书法网授 ( 浙ICP备12023790号 )

GMT+8, 2025-5-15 03:31 , Processed in 0.014636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