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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作品】] 人物断代与著作系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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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20:17: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人物断代与著作系年

——从虞龢及其《论书表》说起

潘良桢

   

    去年,在互联网书法论坛上得知穆棣先生正在举办个人学术与书法展览,其书学论文汇为《名帖考》,目录中,见有《虞龢及其〈论书表〉考》(下面简称《虞考》)一文,惜乎网上未贴全文,不得一读。巧的是没过几天便得到了刊载《虞考》的2004年第10期上海《书法》杂志,因得细读。而细读之下,觉得对于这个问题尚有可说者。
    穆撰《虞考》的结论,一为虞龢为南朝刘宋时人,二为虞龢《论书表》作于宋明帝泰始六年,都是正确的。只是感到《虞考》所谓“本文仅对其断代问题试作钩沉索隐”,其实这里涉及到包含了人物断代和著作系年两个既密切相关又不完全等同的问题,故以为尚可深入一说。
   
    一、人物断代与著作系年的种种情况
    历史人物之断代与其著作之系年,大体有这么几种情况:
    其一,“两头不沾边”而无可异议者,如唐人颜真卿、宋人苏轼等,他们的著作和作品当然也分别成于唐和宋,而具体年月则根据署年和内容、风格等等而定,通常如此,情况复杂的就更要费些斟酌了;
    其二,青少年时遭遇易代,故生活与事业之绝大部分年代在后朝者,其断代归于后朝,著作和作品绝大部分也作于后朝,一般说都无疑问,如东晋王羲之、元赵孟頫;
    其三,晚年方遇易代,鼎革之际其业绩声名已卓然大成,断代一般即划归前朝,如陶渊明生于东晋哀帝兴宁三年,入宋时已55岁,越七年而卒,为宋文帝元嘉四年,尽管他有入宋后所作的诗文,文学史界也称之为“东晋诗人”。这样的人物,其人物断代与作品系年就可能不尽一致。不过,“东晋诗人”陶潜却是《宋书》列传中的人物,其本传谓:“自以曾祖晋世宰辅耻复屈身后代。自高祖王业渐隆,不复肯仕,所著文章,皆题其年月,义熙以前则书晋氏年号,自永初以来,唯云甲子而已。”因此清人朱铭盘《南朝宋会要》著录:“宋徵士《陶潜集》九卷”;
    其四,同样身历二代,但在前后代生活的年月或历事分量相当,这类人物断代往往是两可却又都不甚妥贴。如著名词人南唐后主李煜,嗣位时宋已立,虽然在位13年,终于国亡降宋,其词编入《南唐二主词》,文学史一般断为五代词人,而《宋史》列其传,可以看作官修的《宣和书谱》则早已直归之于宋了。又如《资治通鉴》的著名注者胡三省为文天祥、谢枋得、陆秀夫之同年,宋亡入元,隐居二十余年而卒。元至正3年诏修《宋史》时,胡《通鉴注》已刊布十余年,而《宋史·艺文志》不载,乃以胡为元人之故。清初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在史学类著录其《通鉴释文辨误》,以胡为宋人,而在编年类著录《胡注通鉴》,却以为元人。为了避免游移不定,所以对这类人物的断代常常干脆兼及两代而称为“晋宋之际”、“宋元之际”、“明清之际”、“清末民初”之类,如黄宗羲、顾炎武、王铎、傅山、康有为、梁启超等都如此,而“清末民初”人物又常以中国史阶段划分标准被称为“近代”人物。此类人物之断代既兼及二代,其著作和作品自然也视情分别归于二代;
    其五,时当易代频繁之世,人物又享年颇久而身历数朝,而且由于时代的特殊情况,此时人物一般易代之后又出仕新朝,并无“贰臣”之耻。清人赵翼《陔馀丛考》卷17有谓:“盖自汉魏易姓以来,胜国之臣即为兴朝佐命,久已习为固然。其视国家禅代,一若无与于己,且转藉为迁官受赏之资。”逢这类情况,人物断代就比较复杂,常以其业绩彰显时代称之,但因视角和看法的不同而意见时相出入,其间虽有何者更为恰当之可讨论,却难言绝对之是非。同时,这样的人物如果著述和创作经历和他们的人生一样漫长,那么他们的作品可能产生于前后不同的年代,则不仅其著作、作品之系年(朝代)之间不可能完全一致,而且此人物之断代若于多种可能中取其一而为众所公认,那么对于他的人物断代和著作、作品系年的发生不一致,也就理所当然地会经常出现了。陈隋而唐,前二朝国祚都在二三十年,享年永者便可能一身历三代甚或四代。如智永享大年,生卒年已难考,有说其直到初唐尚在世,则以其长虞世南、欧阳询一辈,可能生于梁而卒于唐,共历四代。对智永,书史一般断于“隋”或“隋唐”,而唐人撰《述书赋》、《书断》皆归之陈,近时所编《中国书法大辞典》(梁披云主编)、《中国美术辞典》(沈柔坚主编)则折衷兼顾而称为“陈隋间僧”或“陈隋间书法家”。欧阳询(557-641),生年正当梁、陈易代之际,享年八十馀,历陈隋而入唐时已年过花甲。比欧阳询晚生一年而享年亦过八十的虞世南,情形相仿佛,而欧、虞久来被列为“初唐四家”中人。欧阳询在唐初高祖武德年间受诏主编《艺文类聚》,二者尚能一致,而虞世南主编的《北堂书钞》乃隋时所成,新版《辞海》(1999)“北堂书钞”条:“……唐初虞世南辑。一百六十卷。为辑者任隋秘书郎时所作……”,显然二者是不一致的。盖唐人撰《述书赋》、《书断》已把二人皆归之“我巨唐”、“皇朝”之下矣。当然,还有情况更为复杂的,人物断代以及其人著作之系年,发生异议错乱,即以此故。这类人物之断代与其著作之系年,往往并不完全一致,从来亦不以为怪,更不以为误。编撰了《弘明集》、《释迦谱》、《世界记》等佛学要籍的南朝释僧祐(445518),生于宋文帝元嘉22年,梁武帝天监17年卒。其名著《出三藏记集》,隋费长房《历代三宝纪》卷15载:“《出三藏记集录》,齐建武年律师僧祐撰。”唐释道宣《大唐内典录》卷10作《梁出三藏集记》,齐末梁初释僧祐撰。唐释智昇《开元释教录》卷6则作《出三藏记集》,齐时撰。按今存《出三藏记集》为15卷,其卷12《释僧祐法集总目录序第三》著录此书10卷,实乃齐时所成之初型。以后,僧祐对此书陆续有所增益改编,直至去世前,成15卷本。1995年中华书局“中国佛教典籍选刊”本《出三藏记集》,标为“(梁)释僧祐撰”,校点者之一的苏晋仁在《序言》中称:“释僧祐,南朝齐梁时代著名的律学大师,也是对佛教历史、佛教文献和佛教艺术深有贡献的学着。”对作者僧祐,在《出三藏记集》的同一个印本内的不同地方兼取了两种断代说法。又如《宋书》历来标“梁·沈约撰”,而沈约生于公元441年,为宋文帝元嘉18年,公元502年入梁时已过六十岁,在梁代只生活了十一二年。据《梁书》本传,沈约仕宋及齐,起家奉朝请,屡任参军记室,累官司徒左长史,至梁为尚书仆射,迁尚书令。其撰《宋书》却不在梁代而在齐代,齐永明五年奉敕,次年告成,此为作者断代与著作系年不一致的显例。
    还有情况更其复杂者。南北朝时人物行年仕履之复杂,身历数朝外有时又有出入南北的问题。撰史时如何处理这类人物,或者说这类人物的断代问题,早就摆在史家面前了。清人赵翼《陔馀丛考》卷九“《南北史》复传”有谓:“若以其本南朝人奔北受官,则立传于北,而传中叙明其先在南朝世系功绩可矣。如羊侃曾立功于魏,后归梁,遂立传于南而《北史》不复有传;裴叔业立功于齐,后降魏,遂立传于北而《南史》不复有传,未尝不繁简得宜也。”。著名学者颜之推及其名著《颜氏家训》便是又一显例。颜之推生卒年已难确断,一般作“531-约591以后”,其《颜氏家训》题署为“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撰”,而书中言及隋事复避隋炀帝名讳,王利器先生在《颜氏家训集解》“叙录”中推定此书成于入隋以后,而其题署乃是因为“颜之推历官南北朝,宦海浮沉,当以黄门侍郎最为清显”,而其任黄门侍郎则在北齐。所以这最后成于隋的著作却题为北齐人撰。此类情况在南北朝时期最多,还有的,比如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传记类著录:“《谈薮》二卷。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玠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也。”见者并不以为怪,可见人物断代与著作系年之不一致亦有如此者。

    二、虞龢被断为陈代之误
    《虞考》举历来对虞龢及其《论书表》之断代有宋、梁、陈三种,于“称‘陈’说”只指明为《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所持,未予展开评述,此试为之。
    旧有1921年商务印书馆印行臧励龢等编撰的《中国人名大辞典》,搜罗甚富,久为学者案头必备之工具书。检其“虞龢”条,正标为“陈”。《虞考》所举《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不知即此书之重印改名还是新编而此条因袭旧本之说?
    以《中国人名大辞典》编撰体例,每一人名为一条目,首标断代,继而为里籍字号,再则“概举生平,备详较著之事实,此外琐闻逸事,择尤酌举”(《例言》)。虞龢一条甚简略,录之于下:
   “虞龢——陈。余姚人。少好学,居贫屋漏,恐湿坟典,乃舒被复书,书获全而被大湿。时人以比高凤。位中书郎、廷  尉。”
简介生平唯此而已,连字号都阙如。
        检《南史》卷七十三列传六十二“文学”附于丘巨源列传之虞龢传(其实虞龢传还不是丘巨源列传直接的附传,而是附在本身已是附传的孔广、孔逭传之下的),《中国人名大辞典》此条乃迻录《南史》而依其体例稍变叙述次序,将官职移至最后,而在前面加一里籍。其里籍,亦据《南史》虞龢传前“(虞)通之、龢皆會稽余姚人”而来。然而《南史》未言虞龢为陈人,推原《中国人名大辞典》误标之由,或以採摘编撰此条目者疏忽于《南史》体例,未加细检之故。
       《南史》为纪传体史籍,而无表、志之属,唯本纪、列传二部。全书七十六卷,前十卷为宋、齐、梁、陈四代帝王本纪,以时为序,第十一卷开始为列传。列传首列各朝“后妃”,然后以宋、齐、梁、陈之序,分别纳入各代宗室与名臣之列传,但是在编撰中又十分明显地突出了门阀世族观念,即在名臣列传中以“附传”形式把传主的子孙后代一并列入而俨然似家谱,这样就不是全按时代先后来编次列传了。由于这个特点,考定人物断代必须深入细察方能避免生误。而在四代宗室名臣列传的后面,紧接着陈,《南史》又有四朝通代的“循吏”、“儒林”、“文学”、“孝义”、“隐逸”、“恩倖”、“夷貊”、“贼臣”八大分类人物的列传,这部分列传的总文字量甚少,只约当全书十分之一,虞龢即在其中“文学”类中附传于丘巨源。由于这部分文字紧贴陈宗室名臣列传之后,“文学”又较靠前,不加深究细察,不作前后检视,稍一疏忽,可能因此把虞龢误以为陈人。《中国人名大辞典》此处之误或以此欤?
        虞龢的生卒年久已不可确考,而其《论书表》作于宋明帝泰始年间早明,那么看他是否可能存活到陈代呢?其作《论书表》之年为泰始六年,当公元470年,可作为解决其人物断代问题的“标准器”。宋孝武帝大明年间虞龢已常常是参与廷议礼制的主要人物,越十年上下而作《论书表》,则假设斯时虞龢40岁或不至太晚。但此时到陈霸先废梁敬帝而自立为陈武帝(557年),相距87年,若入陈时虞龢犹健在,当已近130岁高龄矣,若入陈后虞龢还能有所作为而值得断为陈人,则其享年必定更高。寿高达一百三十多岁以上,可称奇瑞,史载及其人而不称其寿,岂非大可疑?所以,把虞龢断为陈人,当属误断。此可顺为一说的是,从上《论书表》的470年到萧衍代齐而立梁的502年,相距32年,若按上面的假设,入梁时虞龢方逾古稀,其情与欧、虞之入唐略相仿佛,倘若长寿健旺,入梁或尚可有所为。这个可能性远过于入陈之说,所以,虽然难见刘宋以后虞龢具体踪迹的载记,但前人有称“梁虞龢”如唐《法书要录》者,虽不能遽为定说,但若无有力的否定证据,似亦不宜断然判为妄误。
    易代频繁之世一生历数朝者甚多,其断代则史家亦向来多有出入。清人赵翼注意及之,其《陔馀丛考》卷七“《隋书》”谓:“裴矩入唐为民部尚书,何稠入唐为将作匠,陈茂入唐为梁州总管,此宜俟他日编作唐臣。乃以其功绩多在隋世,遂为立传于《隋书》,更见当时公论在人,毫无忌讳。”这是与欧阳询、虞世南相反的情况。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九“《宋书》多徐爰旧本”又谓:“(沈约《宋书》)其于爰《(宋)书》稍有去取者,爰本有晋末诸臣,及桓玄等诸叛贼,并刘毅等与宋武同起义者,皆列于《宋书》。约以为桓玄、焦纵、卢循,身为晋贼,无关后代;吴隐、郄僧施、谢混,义止前朝,不宜入宋;刘毅、何无忌、诸葛长民、魏詠之、檀憑之,志在匡晋,亦不得谓之宋臣,故概从删除。”与虞龢同受诏科简御府所藏法书的巢尚义和徐希秀,窦蒙注《述书赋》将巢归为“宋二十五人”之一而将徐归为“齐十五人”之一。可见情形复杂,各有各说,难以完全统一时或亦只能并存之了。

    三、虞龢之有关史料
    史籍有关虞龢的载记极简略,前述《中国人名大辞典》所载来自《南史》的材料几乎是引全了。其馀更有价值的,就是《法书要录》收录的虞龢《论书表》一文了。虞龢《论书表》不仅记录大量晋宋书法史与法书收藏故实,而且留下了作者本人生活状况及参与鉴定活动的简略形迹。一同收入《法书要录》的唐人窦臮《述书赋》卷下:“宋虞龢《表》闻于明皇帝,……《表》称委尽”,窦蒙注曰:“宋中书侍郎虞龢上明皇帝表,论古今妙迹,正行草楷,纸色褾轴,真伪卷数,无不毕备。《表》本行于世,真迹故起居舍人李造得之。”从这里对虞龢上明帝表的内容概述看,与今所见《论书表》吻合。此注最有意义的是注明虞龢《论书表》手迹唐时尚存于李造之手,因得录存流传。其他古书论名著如唐张懷瓘《书断》、宋高宗赵构《翰墨志》、元刘有定注郑杓《衍极》等皆曾引述此表,而刘注提及“傅昭、虞龢《法书目录》”,《隋书经籍志》有“《法书目录》六卷”著录,未明标作者,而《唐书·艺文志》确载虞龢《法书目录》六卷,已佚。虞龢著作可能原本不多。检朱铭盘《南朝宋会要》“文学”之“诸家著述”,与他一起在《南史》附传的虞通之有集15卷,与他一起受诏科简二王书的孙奉伯有集10卷,而未见虞龢有文集著录。后人对虞龢作介绍,如《中国书法大辞典》等,一般都是以《南史》所见简略而与书法无涉的史料加上其《论书表》为内容。窦蒙注《述书赋》记虞龢《论书表》真迹行世流传大略,可惜于此重要文献原迹之书法未留一字评述,很可能原作书法实在平平不足称道。书法史上,只有载记称道而无片纸只字传世却依然留名的书家不乏其人,而虞龢却连称道其书的载记都没有。因此,凡论及书法史者常引述虞龢《论书表》,言及书学史时更必需提及,但若是论列历代书法创作或撰述以历代书法创作史为内容的书法史,虞龢却不得列名其中。唐张懷瓘《书断》已颇具书法史之雏型,一再引述虞龢《论书表》而排列历代书家却无虞龢其人。南宋书学家陈思所撰《书小史》为目下能见到的第一部较详尽而有系统的书法史专著(刘有定注《衍极》称宋郑昂有《书史》,起伏羲,终五代,惜乎不传;米芾《书史》但以目见为限耳),搜罗史载,亦未及虞龢。近人祝嘉著《书学史》亦不收录虞龢。马宗霍《书林藻鉴》列载古近人对历代书家之评述,唯有虞龢对他人书法之评说而无他人对虞龢书法只字之评,虞龢亦未列名焉。同受诏科简御府法书的四人中巢尚之、徐希秀、孙奉伯得书史留名,在比如陶宗仪《书史会要》中,述巢、徐稍详,而于孙只有“善书”二字耳。撰史者皆据前人评说载入史册,而虞龢则连“能书”、“工书”这样简单笼统的记载都没有,于是使人无从下笔,《书史会要》虽然收录虞龢,却只能称道其上明帝表论书了。江苏教育出版社新出版的七卷本《中国书法史》刘涛先生编撰的“魏晋南北朝卷”,述南朝书家,于“寒门”一类谓:“他们的声焰盛于宋、齐两朝,最为著名者是刘系宗,以及徐爰、徐希秀父子”,未及虞龢。但在“两晋南朝书论”章中有一节“虞龢《论书表》”专述之。虞龢看来是更以法书鉴定与熟悉书法掌故见长。如果果真如此,则虞龢真是“善鉴者不书”了!
     此外,在《宋书》、《南齐书》等的“志”和其他人的列传中也有点滴有关虞龢的记载。如《宋书》卷15,志第5,“礼志二”:“大明五年七月,有司奏:故永阳县开国侯刘叔子夭丧,年始四岁,傍亲服制有疑。太学博士虞龢、领军长史周景远、司马朱膺之、前太常丞庾蔚之等议,并云宜同成人之服。’”此所记尚是明帝刘彧未立时其兄宋孝武帝刘骏大明五年间事,至明帝即位立泰始年号中间还隔了大明六、七、八年再加上其侄刘子业为“前废帝”的一朝两年“永光”、“景和”。《宋书》卷17,志第7,“礼志四”:“明帝泰始二年正月,孝武昭太后崩。……时太宗宣太后已祔章太后庙,长兼仪曹郎虞龢议以为:“《春秋》之义,庶母虽名同崇号,而实异正嫡。是以犹考别宫,而公子主其祀。今昭皇太后既非所生,益无亲奉之理。《周礼》宗伯职云:‘若王不与祭,则摄位。’然则宜使有司行其礼事。又妇人无常秩,各以夫氏为定,夫亡以子为次。昭皇太后即正位在前,宣太后追尊在后,以从序而言,宜跻新祢于上。”参详,龢议为允。诏可。”《宋书》卷19,志第9,“乐志一”:“《鞞舞》,故二八,桓玄将即真,太乐遣众伎,尚书殿中郎袁明子启增满八佾,相承不复革。宋明帝自改舞曲哥词,并诏近臣虞龢并作。”“乐志四”并录虞龢奉诏所作《明君大雅》、《宋世大雅》——
      《明君大雅》:
     “明君应乾数,拨乱绍颓基。民庆来苏日,国颂熏风诗。天步或蹔难,列番扇迷慝。
      庙胜敷九代,神谟洞七德。文教洗昏俗,武谊清祲埏。英勋冠帝则,万寿永齐天。”
      《宋世大雅》:
     “宋世宁,在泰始。醉酒欢,饱德喜。万国朝,上寿酒。帝同天,惟长久。”
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明冯惟讷《诗纪》和近人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等总集皆予收录,归为“舞曲歌辞”。虽然只是奉诏应命而作的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无聊篇什,或为《论书表》之外所仅存的虞龢比较完整的篇什了。又《南齐书》卷32,列传第13,“王琨传”:“廷尉虞龢议社稷合为一神,琨案旧纠驳,时龢深被亲宠,朝廷多琨强正。”此虽载于《南齐书》,事却犹在宋明帝泰始时。可见虞龢进入仕途之后,以学识之长参与朝廷礼乐制度的修订,至少从已见史料看,他的主要活动应该在刘宋,并且颇见宠幸器重。所以,把虞龢断代为“刘宋”,应该还是很恰当的。

     四、还有断虞龢为齐人的
     穆撰《虞考》列举历来将虞龢断为宋、梁、陈三说,南朝四代,因何独无宋、梁之间的齐呢?其实是有的。也是身历二代的元明间人陶宗仪所著《书史会要》卷四列有虞龢,即归之于齐,置王融之后、王僧祐之前。“虞龢”名下曰:
     “会稽余姚人,官至中书郎、廷尉。在宋时,尝上明帝表,论古今妙迹,正行草楷,纸色褾轴,真伪卷数,无不备焉。”
因为是简述书史人物,所以不及“书获全而被大湿”故事,又无由评述其书,但言其上明帝表一事。显然这里所提及的“上明帝表”就是《法书要录》所载虞龢《论书表》。既然是“在宋时”“上明帝表”,宋明帝刘彧在位前后共八年,即位时年号泰始,历七年而更为泰豫,当年四月便驾崩了。那么,虞龢《论书表》表后所署“六年九月”虽然没有年号,却毫无游移馀地,只能是宋明帝泰始六年九月,即在公元470年,已不待言而自明矣。所以,虞龢《论书表》的著作系年问题,在陶宗仪《书史会要》中十分明确。再看《书史会要》这段文字,对照窦蒙注《述书赋》:“宋中书侍郎虞龢上明皇帝表,论古今妙迹,正行草楷,纸色褾轴,真伪卷数,无不毕备”云云,可知陶宗仪其实也只是复述了唐人之言。然则虞龢《论书表》之著作系年在唐代已经明确而不容置疑,这个问题也因此早已不劳人考了。所以,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历代书法论文选》收录虞龢《论书表》,编次已经不同于《法书要录》之置于“梁萧子云《论书启》”与“梁武帝《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之间,而是编在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之后、王僧虔《论书》之前,并在解题中明确指出:“虞龢,南朝宋泰始年间书法家,……此表末云‘六年九月中书侍郎臣虞龢上’,六年即明帝泰始六年。”
                                                                                                                                               
                                                                                                                                    00六年九月


主要参考文献
穆棣:《虞龢及其〈论书表〉考》(刊2004年第10期上海《书法》杂志)
张彦远:《法书要录》
陶宗仪《书史会要》
李延寿:《南史》
沈约:《宋书》
萧子显:《南齐书》
赵翼:《廿二史劄记》
赵翼:《陔馀丛考》
朱铭盘:《南朝宋会要》
臧励龢等:《中国人名大辞典》
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颜之推撰 上海古籍出版社)
释僧祐:《出三藏记集》(苏晋仁、萧錬子点校 中华书局)
上海书画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历代书法论文选》





[ 本帖最后由 潘良桢 于 2006-11-10 2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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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11-9 21:41: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这篇文章真长
好像智永也即可算陈,也可算隋

[ 本帖最后由 1986619 于 2006-11-9 21: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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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11-10 09:07:25 |只看该作者
潘师此文只谈对书家作一种时间上的划分,就如此困难重重,如果再加上价值判断,就更麻烦了。如赵孟頫、王铎诸人历仕两朝被人视为没有气节,而欧阳询、虞世南历仕三朝,则没有人说及。又如王铎降清为骂为贰臣,沈曾植、陈三立等人在清朝灭亡后,做了遗老,又被人看成是跟不上时代。人生的选择就是如此艰难,尤其是身处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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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11-10 11:19:27 |只看该作者
人物断代与著作系年的意义似乎是方便或迁就人们粗略“划线”的欲望。
不小心搞得“一刀切”,学术判断的精微和严肃性就容易丢失。

人物断代以其生卒年(或大致的)替代,似乎中性些。国际上一般工具书皆如此。

著作系年则在指示作品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人生背景,
只是在不能精确到大致年份时才退而求断代,
也还是为寻求作品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人生背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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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11-10 14:33:57 |只看该作者

此问题虽然已经解决,但讨论起来却是有趣!

虞龢為劉宋人当无疑义,此由以下文獻記載得以證實:唐竇臮《述書賦》(《述書賦》:“宋虞龢表聞于明皇帝,齊簡穆書答于竟陵王﹝竇蒙注﹞:宋中書侍郎虞龢上明帝表,論古今妙迹,正行草楷,紙色標標軸,真偽卷數,無不畢備,表行于世。真迹故起居舍人李造得之。”)、張懷瓘《二王等書錄》(《二王等書錄》:“(宋)明帝科簡舊秘,幷遣使三吳,鳩集散逸,詔虞龢、巢尚之、徐希秀、孫奉伯等,更加編次。”)。據上可知,劉宋明帝曾於三吳之地鳩集散逸二王書跡,並詔虞龢、巢尚之、徐希秀、孫奉伯等人加以檢閱品第,以供賞玩。今觀虞龢此表文體,亦屬呈達皇帝的表文,當為當時上奏明帝的之書表。
  又此亦可於其表內容自証。按表中有“再詔尋求景和(宋前廢帝年號。 465年)時所散失”、“及泰始(明帝年號)開運”諸語,據以比勘對照該表後之“六年九月中書侍郎臣虞龢上”署款,可推知此“六年九月”當即宋明帝泰始六年(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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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看来要笔沉,还须得心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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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11-11 07:40:02 |只看该作者
知识渊博...
欢迎添加微信 搜索 13665617609  放下便是
吴亚非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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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11-11 21:34:39 |只看该作者
久闻潘老师大名,来学习。

[ 本帖最后由 白沙可乐 于 2006-11-16 06: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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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12-8 22:00:25 |只看该作者
论证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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